20年来,教育部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职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的法定职责,会同各部门依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适应需求的人才培养结构。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相协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特色制度和标准。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涵盖学校、教师、学生、教学、实习、投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学标准。三是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建成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组建了1300个职教集团,开展了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四是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视培育工匠精神,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致力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及时优化专业设置、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法。五是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推动各地制定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兰州铁路学校]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面对国家发展战略新要求和产业革命新趋势,还需要攻坚克难、提升水平。我们将瞄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坚定方向、准确定位、细化措施,努力推动职业教育实现新的跨越。重点有3个关键词:
一是推进。加强对各地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对于成熟的做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提升为制度。对于工作进展不明显的,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充分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载体,汇聚各方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完善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职业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推动学生多样化成才,推动学校特色发展,避免升学导向和升格趋向。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等,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资源,进一步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
三是提升。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打造和输出中国职业教育品牌,扩大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贡献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教育法公布施行以来,人社部作为重要实施部门,重点从4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发展。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各方面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专项计划。自1998年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以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每年2000余万人。
大力支持技工学校发展,着力培养后备技术工人。完善支持政策。1996年以来,3次出台推进技工学校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制定并完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资助、生均经费、毕业生待遇等政策。坚定办学方向。指导技工学校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提高办学质量。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70亿元。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需求。在评价方面,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中国技能大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在表彰激励方面,设立高技能人才专门表彰奖项,1995年以来,已开展12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累计评选出20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399名全国技术能手。
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完善支持职业学校发展的政策。与有关部门制定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学生实习管理、教师企业实践等方面的政策。加强人才评价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在职业学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创造平等就业环境。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升学、晋升及教师工资福利等方面创造公平环境。
[中等职业学校]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制定并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研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发挥群团优势 助力职教发展
中华职业教育社
在举国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我们在这里召开“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纪念《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商讨推动职业教育长远发展大计,可谓恰逢其时。
《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最重要的顶层制度设计。1996年5月,《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确定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规定了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办学机制和管理体制,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基于改革开放10多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践探索和政策积累,《职业教育法》将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提升为国家法律,把发展职业教育的各方责任确立为国家意志,开启了职业教育依法治教的新纪元。
[甘肃高铁学校]
《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务院3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大检查。在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下,职业教育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基础办学能力显著提高。
中华职业教育社始终是助推《职业教育法》出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排头兵。中华职教社成立以来,始终以“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为宗旨,宣传推广职业教育,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开创者、引领者、践行者。改革开放以来,中华职教社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实践探索。在理论研究方面,完成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课题,为推动职业教育理论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建言献策方面,依托人才荟萃,渠道畅通的优势,通过社员中1400多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在办学实践方面,大胆创新办学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温暖工程公益项目。在交流合作方面,发挥联合国非政府组织成员单位优势,深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为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合作搭建平台。
[兰州铁路学校]
在推动《职业教育法》出台过程中,中华职业教育社积极参与,勇当排头兵,助推《职业教育法》出台,积极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鼓与呼。从1993年1月起作为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先后4次参与领导小组会议。《职业教育法》颁布后,推动《职业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多次出席原国家教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局举办的贯彻《职业教育法》座谈会,为职业教育正名定位。1996年6月,《职业教育法》颁布后召开首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
[甘肃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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